2023年3月,中國證監會公布2023年第1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曾任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副局長的滕玉軍內幕交易重慶三峽水利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116.SH,下稱:三峽水利)一事作出處罰,決定沒收滕玉軍違法所得52.73萬元,并罰款105.46萬元。滕玉軍“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披露滕玉軍內幕交易三峽水利股票的成交金額為480.96萬元,已達到并超過《刑法》及司法解釋中關于內幕交易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數額界定線。
水利部綜合事業局是水利部的直屬事業單位之一。
2023年4月10日,水利部綜合事業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滕玉軍已經退休。
水利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則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已知曉證監會處罰滕玉軍一事,而后續水利部將如何跟進處理,他們還需進一步了解。
滕玉軍曾任三峽水利董事四年
滕玉軍,1961年8月出生,大學本科,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中國人民大學官方網站在2012年1月公布的一則消息顯示,滕玉軍是該校經濟學院的院友,彼時他的職務是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員會巡視員。
滕玉軍在2002年至2006年,也擔任過三峽水利的董事職務。
彼時三峽水利披露的信息顯示:
滕玉軍曾任水利部天津勘測設計院設計室主任、所長助理;水利部黃河萬家寨工程建設管理局局長助理、工程處處長;黃河萬家寨水利樞紐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后又任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副局長,并兼任三峽水利董事、新華水利水電投資公司總經理的職務。
水利部經濟管理局曾是三峽水利的第二大股東,占股18.73%。水利部經濟管理局為水利部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曾名水利部綜合開發管理中心,后同綜合事業局實行一體化運轉,由綜合事業局局長兼任綜合開發管理中心主任。水利部綜合開發管理中心的職能之一,即負責管理水利部所轄的上市公司股權等資產的管理。
2019年,滕玉軍曾因違規參加公款宴請,被誡勉談話。而在2022年7月11日至19日,滕玉軍還以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副局長身份對云南省紅河州彌瀘灌區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情況開展稽察。
2023年4月10日,水利部綜合事業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滕玉軍目前已經退休。
肇起重慶配售電業務整體上市項目
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在2018年前后,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的混改試點方案,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三峽集團)、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究論證,重慶長電聯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聯合能源)、重慶兩江長興電力有限公司((下稱:長興電力)上市的方案和路徑,推進重慶配售電業務整體上市。
2018年9月12日,三峽集團主要負責人帶隊拜訪水利部主要負責人等,協調重慶配售電整體上市事宜,匯報三峽水利重組事宜,水利部表示支持。會后,水利部要求水利部綜合事業局負責三峽集團與水利部合作事宜。
同年10月26日,三峽集團副總經理張定明帶隊拜訪水利部,具體協調重慶配售電業務整體上市事宜,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局長劉云杰參會。
同年11月14日,長興電力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2018年第十次臨時股東會,同意長興電力參與聯合能源的重大資產重組。
2019年1月9日,張定明再次帶隊到水利部綜合事業局,與劉云杰、滕玉軍、新華水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新華水利)董事長葉建橋等就推動重慶配售電業務整體上市等進行溝通,雙方同意形成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1月10日,新華水利向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報送《關于引進戰略投資者解決“兩廠”問題的請示》。次日至1月14日,滕玉軍、劉云杰先后對此請示作出批示。
1月25日,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召開黨委會,同意水利部綜合事業局與三峽集團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同意支持以三峽水利為平臺實施“四網融合”。劉云杰、滕玉軍等參加了會議。1月28日,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向水利部上報了《關于引進戰略投資者解決“兩廠”問題的報告》。
3月4日,水利部綜合事業局與三峽集團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2019年3月9日,三峽水利披露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公告。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等方式購買聯合能源控股權、長興電力100%股權,同時擬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
證監會認為:三峽水利發布的重組方案符合《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一)項及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二)項“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資產的決定”的規定,在信息公開前屬于內幕信息。該內幕信息形成時間不晚于2019年1月9日,公開于2019年3月9日。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包括滕玉軍等多人。
融資買入三峽水利成交金額逾480萬
在此內幕信息形成期間,三峽水利的股價大幅度攀升。
2019年1月9日,其開盤于7.65元/股,至3月8日收盤于9.96元/股,漲幅超過30%;同期上證綜指上漲約為17.09%。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三峽水利股價走勢圖,向前復權價)
滕玉軍也是在此期間,大舉買入三峽水利的股票。
2019年2月27日、28日,他通過自己的證券賬戶買入9.28萬股三峽水利股票,又通過證券信用賬戶,以融資的方式買入43.1998萬股三峽水利股票,成交金額480.96萬元,每股均價約為9.165元。
2019年3月25日,滕玉軍將其信用賬戶持有的三峽水利股票全部賣出,獲利約52.73萬元。當日,三峽水利以漲停價10.96元/股開盤,收盤于10.52元/股。
滕玉軍是在2004年3月,即在中信證券開立證券賬戶;2016年6月,又開立了信用賬戶,以進行融資融券交易。
事后證監會查明,從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滕玉軍名下的賬戶是使用其本人尾號1118的手機號碼下單,賬戶中的資金為他的自有資金及融資資金。上述期間,滕玉軍名下的證券賬戶由滕玉軍控制使用。
證監會由此作出處罰決定,沒收滕玉軍違法所得52.73萬元,并給予兩倍罰款,即105.46萬元。
滕玉軍本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證監會宣布,“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值得注意的是,滕玉軍此舉在刑法上已涉嫌內幕交易罪。
根據《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內幕交易的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即為“情節特別嚴重”,應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證監會認定滕玉軍涉內幕交易三峽水利股票的成交金額達到480.96萬元,即已達到并超過了“情節特別嚴重”的數額界定線。
熟悉證券法律法規的人士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近年來,類似案件,證監會在完成行政處罰后,一般都會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部證券犯罪偵察局等部門再行跟進。
10-11????來源:未知
11-18????來源:未知
12-13????來源:未知
12-29????來源:未知
01-07????來源:未知
01-08????來源:未知
02-25????來源:未知
03-02????來源:未知
03-22????來源:未知
05-02????來源:未知